一、引言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之規範,為強化客戶權益保障與資訊透明度,JetShop 金融科技支付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相關平台服務依相關規定設立「金融消費者保護專區」。

我們秉持誠信、公平與透明原則,致力提供合法、清楚且適切的金融商品與服務,並重視客戶個人資料與隱私安全。

在服務過程中,我們依循「了解客戶」(Know Your Customer, KYC)原則,確保產品與服務符合不同客戶的需求與風險屬性。

透過本專區,我們希望讓您能清楚掌握自身權益資訊,並在需要時獲得即時協助與完善保障。

二、防詐騙提醒

本公司官方網站正式網址 : https://jetshop.tw/home/

除上述網址外,本公司並無其它網址,請勿上當受騙!

本公司近期發現,有歹徒&詐騙集團冒用本公司商標及相同名稱,於網路架設不實網站並用相同名稱,仿冒及竄改本公司網站資料,https://jet 貸..... 此為仿冒本公司詐騙之網站,請勿相信來路不明的冒牌網站,歹徒&詐騙集團會用網頁排版誤導消費者,導致消費者「混淆誤認」而與其交易,並騙取使用者的個人私密資料(例如:身分證號碼、銀行帳號等相關個人重要資料)或要求匯款至指定帳戶等犯罪行為,或引導加入個人 line 帳號私訊聯繫。

已對本公司之商譽與營運已造成重大影響及困擾。

JetShop 金融科技支付公司再次聲明官方網站及聯繫方式如下:

網址: https://jetshop.tw/home/

線上客服為 Line 官方帳號 : @jetshop(已認證)

客服專線:02-2656-0619

165 全民防詐騙網址:https://165.npa.gov.tw/

三、無代辦聲明公告

請勿與相關代辦業者合作

本公司未與任何代辦業者合作,本公更無任何理財/代辦專員或理財顧問,更不可能有任何除了本公司客服聯絡電話 02-2656-0619 外之任何理財/代辦專員專員顧問手機。

若接獲要求轉帳或支付「相關代辦費用、服務費或高額的報酬等」,請勿受騙,請注意此非本公司之規定;如有任何申請需求,請直接與本公司客服聯繫辦理,切勿委託或尋找代辦業者,以免損害您的權益。

敬請各位客戶切勿輕信、聯繫或點擊來路不明之一頁式廣告或網址。

如發現有任何假冒 JetShop 金融科技支付名義之情況,或對電子郵件及網址有任何疑慮,請立即與本公司客服確認,或撥打「反詐騙諮詢專線 165」電話尋求協助,請勿依詐騙語音、簡訊、文字指示操作或回電,以保障自身權益。

警政署為加強預防詐欺犯罪,設立「反詐騙諮詢專線 165」電話,提供民眾諮詢。凡遇不明可疑電話、電子郵件或網址,不論手機或市話,只要撥打「165」即會有專人為您說明並研判是否為詐騙事件。請小心勿受騙上當,切記提高警覺冷靜查詢,並共同打擊犯罪,預防詐騙。

165 全民防詐騙網址:https://165.npa.gov.tw/

四、年利率及總費用率說明

  • 平台將綜合評估您的資歷及機車/手機/筆電電腦之狀況,並保有核准與否及核決融資金額、利率之權利,另得依最新法令限制調整實際融資條件,實撥金額會在您的案件核准時通知。
  • JetShop平台服務由大方藝彩行銷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有資金需求用戶媒合的服務暨徵信平台(以下簡稱本服務),於案件核准並完成撥款後收費,詳細請參考下方說明:
    • 藉由本服務完成買賣交易並收受買賣款項之同時,您需支付買賣價金之 8%~10% 作為「平台暨徵信服務費用」予本服務。此費用於案件核准並完成撥款後收取,於此之前不會預收任何費用。
    • 本服務依調閱盡職調查所須資料,對您進行盡職調查作業且同意本服務分期付款買賣,雙方須確認所立契約之記載內容無誤,對保作業包含但不限於 :買賣標的物、價金、付款方式、分期期限、期付金、分期付款繳款方式及滯納金說明等,您需支付款項新台幣 0~1,000 元整作為「對保作業費用」予本服務,此費用於案件核准並完成撥款後收取,於此之前不會預收任何費用。。本費用一經支付,不論上述買賣契約有解除或終止契約之情事,恕不退還。
  • 方案試算資訊(以手機申請)

1、申請額度:10,000 元 ~ 50,000 元

2、分期數:36期

3、平台服務費:0 元起(撥款時扣除)

4、年利率:6.6 ~ 16%

【方案試算範例】方方申請50,000 元,分期期數 12 期。平台經審核後,核定用戶之平台服務費 4,821 元,分期付款手續費率為 8%,對保作業費用821元。故平台服務費總額為 50,000 元 × 8% +821= 4,821 元。

【平台實際撥款金額】50,000 元 − 4,821 元 (平台服務費) = 45,179 元。

【用戶總應繳金額】每期應繳 4,537元,分12期,總應繳金額為54,444元

*請注意:以上範例僅供參考,個別客戶條件均不同,實際以平台核准內容為準。

五、委外催收機構

本服務於契約書已經明確告知,您在契約書有效期間內發生任何逾期清償或違約情事時,同意平台服務商及其指定人或帳款收買人或其他催收公司代為處理相關催收事宜,您與相關人如逾期未清償本契約書項下任何債務時,或收買人得將本契約書項下之相關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您未付之分期餘額、利息、滯納金及違約金等債權及相關擔保權益,相關書面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本票,分期契約與分期有關之任何文件轉讓予平台服務商或其指定人。同意得將交易帳款收付業務、電腦處理業務或其他與本契約有關之附隨業務,委託第三人(機構)辦理。

六、相關服務費用收費標準(提前清償)

  1. 本服務無限制提前清償,您可依本公司指示之繳款方式,隨時一次償還所有未支付之分期款項,無須支付《提前清償違約金》。
  2. 如有期付款發生遲延繳款之情況,除須繳付應繳未繳之期付款、期付餘額10%加計違約金、滯納金外,另應按延滯天數加計遲延利息16%(年利率)。
    • 違約金計算公式 :期付分期餘額 X 違約金10%
    • 滯納金公式 :每期延滯金新台幣300元(每月為一期)
  3. 如合約有另外議定者,依合約內容為準。

七、遲延利息收取

  1. 您應按契約書所列日期及金額,分期支付同項所列之分期付款價款,若未按期支付分期付款之任一期逾期繳款時,應自逾期之日按年利率 16%計付遲延利息。

※ 計收方式:自期付款繳款截止日之次日起,計算至下次結帳日或實際繳款日並依年利率16%按日計收遲延利息。

※ 計算公式:期付分期餘額 X 遲延利息16% X (延滯天數/365天)

  1. 遲延利息更新日:固定每日24時,系統批次更新遲延利息。
  2. 提醒您,若有遲延利息久未繳清將會影響您日後交易及分期審核,請儘快繳清,並記得準時繳清每期應繳款項,以保自身權益;如您有依分期付款合約及服務條款約定喪失期限利益之事由,所有未到期之分期款項仍將視為提前到期,本公司得要求您立即清償全部債務(含約定之遲延利息、違約金或相關費用等總債權)。
  3. 如您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即喪失其分期償還之利益,本公司得不經通知,逕行要求立即清償全部未清償之本金,及依本案全部未清償本金以年利率16%加計遲延利息:
    • 未依本契約約定清償債務,或償付費用、稅捐。
    • 不履行或怠於履行其於本契約之任一義務、或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擅自處分本案標的物。
    • 交付之票據未到期前,發票人被列為拒絕往來戶或發生退票情事,或因重大信用貶落而顯有到期不履行之虞。
    • 因其他債務關係而受假扣押、假處分、假執行、終局執行等強制執行或受破產之聲請,或聲請和解、調解、或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請求協商、聲請更生或清算、或本案標的物因違法情事遭扣押時。
    • 死亡或連帶保證人死亡、失蹤或發生繼承而其繼承人聲明拋棄繼承時。
    • 連帶保證人拒絕履行保證責任,或其保證能力顯為不足。
    • 其他事由足以影響本公司之權益。
  4. 如合約有另外議定者,依合約內容為準。

謹慎理財,信用至上。請評估個人還款能力,避免過度消費。